組織機構與原則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長辦公會議, 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任聘和罷免理事; 審議會員資格。 三、審議秘書處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本協會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六、理事。理事由會長辦公會在會員中提名聘請產生。 七、秘書處是會長辦公會議的執行機構。協助會長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 八、本協會因工作需要,設名譽會長、顧問、若干人, 由會長辦公會決定聘請。 Organization and Principles The Association's highest authority is the President of the Organization, authority are: 1. The formulation and revision of th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2. The terms of appointment and removal of directors; considered for membership. 3. Consider the Secretariat’s work and financial reports. 4. The decision to terminate association matters. 5. Decide on other important matters. 6. The director is nominated by the President's office to hire members of the product. 7. The Secretariat is the Executive body of the President. Their daily work is to help the leadership of the President of the Association. 8. If the Association because of their work needs to hire an honorary president and/or advisors the President’s Office shall decide upon. 會長: 柳智富 常務副主席: 林沈輝 夏經著 秘書長: 童曉峰 常務主任: 張建明 二) 秘書處的工作範圍 一、籌備召開會長辦公會 二、向會長辦公會議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三、提議設立和撤銷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四、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 組織製定和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五、具有對付秘書長提名推薦權 六、受會長委託, 審核協會的有關文件; 七、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提議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三) 本會秘書長, 副秘書長及各部門負責人由會長指定, 會長辦公會議通過。 會長辦公會每季度召開三次。本協會的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豐富的組織領導經驗和社會活動能力 二、在收藏界和文物界有較大影響 三、本協會換屆須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批准方可任職 四、本協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五年。任期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 須會長辦公會議 2/3以上代表表決通過 五、本協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組成會長辦公會 六、臨時大會, 如遇到重大事宜會長經會長辦公會議決議有權召開臨時大會, 如會長有特殊情況 (如在國外等) 可指派其他負責人主持臨時大會 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會長辦公會 二、檢查會長辦公會議、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四、本協會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 實施會長的各項委託 五、最高權力機構是會長辦公會 本會設: 秘書處、會員組織聯絡部、學術研究部、財務部、《中美收藏家》編輯部, 外聯宣傳部, 根據廣大會員及收藏愛好者的需求在適當時候, 協會將組織一批具有較高理論水平和豐富實踐經驗, 在國內外文物界、收藏界享有盛譽的資深學者和高級專家組成 "中美收藏家協會諮詢、鑑定專家委員會", 擔負各類收藏品的鑑定工作。鑑定範圍: 陶瓷、書畫、玉器、錢幣、青銅器、郵票郵品、賞石等收藏品。協會現已成立書畫、陶瓷、玉器、錢幣、賞石、古典家具、文房之寶、紫砂和古茶、民族藝術品等9個門類的收藏委員會。